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3年 未表示是否上诉

2013年09月29日10:30  央视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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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“房姐”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】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“房姐”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龚爱爱犯伪造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。(央视记者窦伟)

(编辑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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